
Read Time:11 Second
雲南省大理州拐童婦人余華英被控拐賣17名兒童案,去年底在貴州省重審二審維持死刑判決,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五(28日)依照法定程序對余華英執行死刑,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。
法院經審理查明,余華英為謀取非法利益,於1993年至2003年期間分別夥同他人,在貴州省、重慶市、雲南省等地流竄拐賣兒童。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10月25日作出一審刑事判決,以拐賣兒童罪判處她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她不服,提出上訴。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二審審理,去年12月裁定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,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
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,依法核准余華英死刑。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五在執行死刑前,安排余華英會見了近親屬,保障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。受害人楊妞花姐姐同日在直播中回應指,事情來得太突然,有點激動;並稱「都是盼着等着這一天的,畢竟她害了這麼多家庭」,又感謝大家的陪伴。

